刘杰,男,主任医师,苏州大学副教授,职业病科(五病区)科主任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近30年,具有较全面的职业卫生现场知识,又有较广泛的职业病临床救治经验。擅长尘肺病的诊断、治疗、并发症处理;职业中毒的诊断、治疗,突发中毒事件的处理;职业病人的劳动能力鉴定等。现为苏州市五院(苏州市职业病医院)职业病科(江苏省重点临床专科建设单位)主任。担任江苏省医学会职业病学分会委员,江苏省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与职业病专业委员会委员,苏州市医学会职业病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职业病诊断医师和鉴定专家(A)库成员,江苏省职业健康专家,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专家,《职业与健康》杂志编委,苏州市突发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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