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喜艳,女,目前就职于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精神科三十一病室,临床医学本科、心理学硕士,精神科副主任医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研究方向:精神病学。1992年湖南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系医学专业毕业,在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获心理学硕士学位。92年本科毕业后分配到本院从事精神科临床工作,先后在封闭式重性精神科男//女病房、精神科门诊、开放式神经症病房、心理咨询门诊、青少年心理咨询门诊、开放式睡眠//少儿心理病房及老年精神科病房等科室从事住院部及门诊工作。在国家级、省级杂志上发表论文4篇,参与了我院多项精神疾病药物临床研究,协助心理卫生中心参与了多个部级、省级科研课题。多年参加湖南省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及心理学本科学生的精神病理论教学及见习、实习带教活动。本人专业知识全面,工作认真细致,想病人所想,任劳任怨,医德医风好,受到患者及家属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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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从事临床、科研、教学及管理等工作,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特别是在临床精神病学、临床精神药理、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康复精神医学、药物依赖等方面有一定研究及造诣
擅长:擅长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碍、神经症及老年期各种精神障碍的诊治.
擅长:擅长1、各类常见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躁狂症、抑郁症)、偏执性精神病、应激性精神障碍等疾病的诊治;2、老年期的各种精神行为障碍和认知功能损害,包括器质性精神障碍(如继发脑卒中、糖尿病、高血压、脑动脉硬化、甲状腺功能障碍等伴发精神障碍),老年性痴呆、血管性痴呆等伴发的精神行为障碍;3、头痛、失眠、焦虑、惊恐、强迫等轻型精神疾病的诊治,4、筛查和诊断记忆下降及精神疾病的预防、康复指导。
擅长:擅长家庭心理治疗、团体心理治疗,强迫症、焦虑症、抑郁症及精神分裂症的诊治。
擅长:擅长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神经症、失眠、脑损害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的诊疗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本品用于。 1. 抑郁症。 2. 强迫症(OCD)。 3.
本品用于。 1. 抑郁症。 2. 强迫症(OCD)。 3.
本品用于。 1. 抑郁症。 2. 强迫症(OCD)。 3.
抑郁症;强迫症(OCD);神经性贪食症:作为心理治疗的辅助用药,以
三级甲等
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7号